4月25日下午,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知识产权检察新闻发布会,发布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(2018-2022)》,并通报了《内蒙古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》。
根据“白皮书”发布,刑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类。2018—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60件,其中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235件,占比高达90.4%,商标权保护是内蒙古知识产权司法工作重点。
目前,全区知识产权检察的案件呈现:“诉前羁押率总体偏低、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为主、轻缓刑适用率较高、互联网实施犯罪居多、跨域多链条犯罪明显、“双移送”机制有效落实”6大特点。
(相关资料图)
下一步,自治区检察院将积极践行“专业协同能动创新”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路径,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,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检察贡献。
内蒙古检察机关发布保护知识产权5个典型案例:
1.贵州安顺某雪糕冷冻饮品有限责任公司、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
2.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
3.王某某等四人假冒注册商标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伪劣产品案
4.呼和浩特市H教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、白某某、王某某非法经营案
5.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“敖汉小米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行政公益诉讼。(检察机关探索行政公益诉讼保护“敖汉小米”地理标志产品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代表肯定。)
记者:张玉纯
编辑:嘉 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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