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集团:未按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 遭黑龙江证监局警示|信息

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   时间:2023-04-23 16:55:0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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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孔子元)东方集团公告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《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,公司拟以4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,回购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。公司于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0.58万股,回购金额100.16万元。公司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,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,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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